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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新聞做解釋│脈衝光醫師須受訓
在廖醫師看診時,常常被許多美人們問得一頭霧水:「廖醫師!脈衝光治療,只要是醫師都可以打嗎?怎麼我平常去做臉的沙龍也有脈衝光?」也有許多民眾看了郵購目錄或電視,打電話來診所詢問:「廖醫師,妳可以幫我看看,他賣的這個機器跟妳診所中用的是不是一樣有效呢?」

有這些疑惑的朋友,可以來看看這一篇新聞!衛生署針對雷射、脈衝光的醫療進行規範,我想對患者來說,絕對是個好消息!依照衛生署的規劃,施行這些光學醫療,首先,執行者一定要是皮膚科、整形外科的醫師,我想這是個很基本、很合理的要求,因為,當施術者若分不清楚患者的症狀時,必然很難去使用儀器做正確的治療,在調整治療參數時會有很大的問題!這也就是為什麼常常聽說,有朋友打了脈衝光後變成「斑馬」的原因!
 

再來,非皮膚科、整形外科醫師者,必須經過相當時數的相關訓練與累積病例,這也是絕對必要的,其他科別的醫師的確需要針對皮膚生理與病理方面再進行嚴謹的專業訓練,以及熟悉儀器的使用,如此,才能確保患者的就醫安全與治療效率!

廖醫師要建議妳的是,市面上沒有經過衛生署核准把關的「脈衝光」、「雷射」儀器,廖醫師建議您還是少碰為妙!畢竟臉只有一張,雖然打了變斑馬還是會變回來的,但是變回來之前,妳可是會受到不少朋友的「注目禮」,壓力挺大的,不是嗎?

施行皮膚雷射、脈衝光醫師 須受訓
記者黃靜宜/報導 2004/08/13 民生報

皮膚雷射、脈衝光僅限醫師從事,而且醫師必須接受一定時數的課程和訓練!衛生署昨天 開會討論,基於皮膚雷射、脈衝光使用不當,可能造成皮膚傷害,決要求醫師受訓,除了皮膚科、整形外科醫師熟悉儀器操作即可外,其他科別醫師若要從事此類醫療行為,都要上課,且累積一定病例後才能執行。這項規定最快兩週後公告。

衛生署醫事處長薛瑞元表示,與會專家學者認為,醫師替民眾以雷射除斑、除皺,或是打脈衝光讓皮膚更光滑,前提是必須了解皮膚的生理和病理。然而,除了皮膚科、整形外科醫師已經具有這方面的專業知識外,其他科別醫師有必要再教育,否則可能會搞不清楚病患皮膚上的黑點究竟是黑斑還是黑色素瘤,以致錯失正確治療時機。

薛瑞元說,雖然脈衝光的能量低,但是操作不當,還是有風險,專家反映曾有人因此造成三度燒傷,不可不慎。過去消基會也曾接獲一起民眾到小兒科診所接受脈衝光治療,卻導致半邊臉紅腫、潰爛的例子。

包括脈衝光及其他皮膚雷射儀器,都將納入「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規範,擁有儀器的醫療院所必須向衛生單位登記,操作醫師也必須符合一定資格。

薛瑞元指出,已經請皮膚科相關醫學會,針對醫師再教育的課程內容、時數等提出建議,最快兩週後公告這項規定,但會給醫師一些緩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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